概 况
2004年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改制上市后第一个完整年度。省公司在充分研究寿险发展形势和规律的基础上,审时度势,认真贯彻“七个确保”的工作指导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向个人险要费用,向团体险要规模,向代理要市场,向短险要利润,向管理要效益”的业务发展方针。一年来,省公司围绕“五要”方针,先后组织实施了“挺进山海关”、“渡过黄河”、“跨过长江”、“横渡琼海”四个企划方案,各销售渠道结合自身特点,有重点地搞好业务推动,收到了良好效果。个险销售渠道大力发展各险型和期交业务,有效地调整了业务结构;团险销售渠道突出抓大单业务,迅速壮大了业务规模;中间代理渠道继续拓展市场,保费收入在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健康险业务重点管控经营风险,经营效益有所提高。2004年是黑龙江人寿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全省系统实现保险费收入62.80亿元(含集团公司保费为71.80亿元),同比增长22%,业务总量在全国系统排名上升到第七位,增幅上升到第5位。其中,寿险新单标准保费23.40亿元,同比增长6.3%;寿险新单期交保费7.29元,同比增长78.7%,总量在全国系统排名第10位;短期险保2.74亿元。黑龙江省公司在黑龙江寿险市场的份额继续稳步上升,达到66%,同比增长7.3个百分点,增幅首次位列全国系统第一位。 (沈铁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