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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

  2004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313.5亿公斤,较上年增加62.3亿公斤,商品量超过200亿公斤。其中:水稻112亿公斤、玉米105亿公斤、大豆67.5亿公斤、小麦8.05亿公斤、杂粮10.2亿公斤、薯类10.5亿公斤。按照国家深化粮改的统一部署,黑龙江省与全国同步实施了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从2004年新粮上市(10月1日)起,取消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为此,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积极转变观念,把粮食购销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为农民余粮销售服务上来,拓宽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经过共同努力,在全面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的第一年,农民余粮销售态势平稳,有效防止了出现农民“卖粮难”,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截至12月末,全省农民已销售余粮99.8亿公斤,占粮豆商品量的49.2%。三大主要品种的销售情况:水稻64.25亿公斤,占其商品量的83.4%;玉米销售11.6亿公斤,占其商品量的17.2%;大豆23.95亿公斤,占其商品量的43.5%;在农民销售的余粮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16.55亿公斤,其中:水稻15.1亿公斤,玉米0.15亿公斤,大豆1.25亿公斤;社会多元主体收购粮食83.25亿公斤。 (付立中 张金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