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
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4]55号)文件,明确了解决“三老”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2004年,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实施社保并轨140 104人,全省12个地市、74个县(市)完成了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社保并轨工作任务。规划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战略布局,规划保留了269户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作为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军粮、灾民口粮等政府粮食调控任务。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组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保留的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仓储设施优势为依托,改造和重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这些企业除接受政府委托承担政策性经营粮食业务获取相应补贴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积极推进非骨干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付立中 张金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