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出口
制定了《黑龙江检验检疫局支持“三农”十项措施》。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核定了黑龙江省劳务偿还物大豆的配额。引进进口奶牛、扩大生猪出口。引导企业特别是种植业、养殖业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鼓励实行公司+基地的模式,扶持农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推动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对出口农畜产品的种植、养殖基地、加工生产进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对动植物疫情加强监控,做好农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实施,帮助出口食品企业改进工艺和管理水平,使更多的出口企业获得国外注册,帮助出口企业建立HACCP、GMP管理模式。 (邓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