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纸集团)前身是佳木斯造纸厂,是国家大一型企业,全国百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之一,1953年5月兴建,1957年4月投产。佳纸集团的制浆造纸和造纸网,是“一五”期间由前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中的两项。是具有制网、发电、碱回收、造纸用材林基地为一体的大型长纤维木浆造纸生产企业,涉及制浆、造纸、制网等12个产业,公司“雪松”牌系列产品已达50余种,主导产品有强韧挂面牛皮箱板纸、纸袋纸、精制牛皮纸、工业包装纸、工业技术及电气用纸等。已累计向国家提供机制纸和商品浆435万吨,实现利税32亿元,为国家和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现有资产总额80 618万元。企业现有在册全民及全民合同职工1 363人,在册集体职工3 827人,离退休职工3 508人。1993年6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批准,佳木斯造纸厂整体改制为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1995年9月,经黑龙江省政府和外经贸委批准,改组为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并经黑龙江省政府授权成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主体。1997年3月10日,通过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0年8月15日,佳纸集团与四川省成都科邦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佳纸股份股权的转让协议,并且得到了黑龙江省政府的批准。2002年11月,四川科邦集团以法院判决方式,将佳纸集团持有佳纸股份5 768万股国有股权过户其名下,占佳纸股份总股本25.36%,成为佳纸股份第一大股东,取得了对佳纸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从2002年11月份至今,除佳纸股份和佳纸集团所属个别辅业外,生产系统全面停产,成为黑龙江省特困企业。2004年1月,在黑龙江省国资委的运作下,将原属于佳纸集团的华夏公司和北方林业公司连同黑龙江造纸厂、牡丹江斯达公司、漠河斯达公司的资产一并划归黑龙江斯达国际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其经营国有资产。2004年企业紧紧围绕“依托斯达国际集团构建的发展平台,整合现有资源,发展国内外林浆纸一体化建设项目,在发展中解决佳纸集团资产闲置和人员安置问题”这一发展战略,努力实现“调整所有制结构,国有退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企业发展;开发人力资源,妥善安置职工”这一整体改制目标。先后完成了华夏公司和北方林业公司的机构搭建及分离分立、划转运行工作;在俄建一期20万吨浆厂项目,国务院的立项审批和国家发改委的可研批复都已完成。目前,斯达国际集团已按国家发改委批复启动运行。2004年,佳纸集团已完成了5 393名职工“并轨”工作和5户辅业单位的分离工作,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实现了民有民营,辅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拟通过招商租赁等方式恢复主业的生产。企业整体改制工作正健康有序的进行。 (高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