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建立首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2001年11月、2003年12月,教育部先后确定哈尔滨市南岗区、佳木斯市前进区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之后,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了面向社区居民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2004年,在各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等18个区(市)为首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赵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