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
努力落实文化经济政策,争取文化投入
黑政办发[2003]14号文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下发后,各级文化部门纷纷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伊春、鹤岗、双鸭山、绥化、鸡西、七台河等地市和部分县出台了当地的配套性政策文件,一些市县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除国家和省下达的专项补助投入外,各地共配套投入文化设施建设资金6 774万元,新建和改扩建文化设施项目28个,建设面积47 754平方米,并维修了一批陈旧落后的文化设施。同时新增各类专项业务经费1 316万元,有力促进了全省文化工作。
有效实施重点文化工程
实施“送书下乡工程”,文化部、财政部向黑龙江省7个县、70个乡镇捐赠图书40 222册,价值47万元;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共向5个县、63个乡镇送去图书93 590册,价值100万元,极大缓解了当地群众读书难的状况。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建成省、地、市、县、乡各级基层中心12家,其中7个地市级图书馆(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伊春、鹤岗、牡丹江、鸡西市图书馆)、1个县级图书馆(同江市图书馆)、4个乡镇文化站(泰来县和平镇、同江市街津口乡、林甸县东兴乡、青冈县中和镇);省级中心与省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建设同步进行,粗具规模。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赫哲族渔猎文化”已列入国家试点项目和省委调研课题,制订方案和调查摸底工作已经展开;实施“千里文明边防线工程”,积极向国家争取1 800万元补助资金,确定重点地区,当年的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开展全省国家级和省级文化先进县(区)复检和基层文化工作调研,有力推动了基层文化建设。
群众文化活动整体水平提高,品牌效应扩大“城市之光”和“金色田野”系列文化活动在全省起到了明显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各地围绕这一主题开展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七台河的“桃山之夏”、伊春的“大森林的回声”等一批群众文化活动固定下来,规模、质量、声势、影响逐年扩大提升,并呈现出社会共建、专群结合、内容与形式不断创新的特点。黑河等地的农民自办文化活动的兴起和发展给农村文化工作开辟了新途径。中宣部长刘云山对黑龙江省群众文化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级媒体组成新闻采访团来黑龙江省采访,发表新闻通讯20多篇。全省“送文化下乡”和文化“四进社区”活动坚持经常,逐渐形成网络。全年送演出、展览5 000余场次,放映电影7.5万余场,培训文艺骨干2万多人,分别与54个县(区)64个乡(村)建立了联系点。
群众文艺创作出精品、上水平 老年舞蹈《渔歌》、少儿小品《校园外》获第13届文化部“群星奖”。全省第10届“群星奖”比赛包括声乐(器乐)、戏剧、曲艺、舞蹈、美术、书法、摄影七大项,共有800多人参加比赛,是全省历年来参赛人数最多、赛时最长的一次“群星奖”比赛活动,涌现了一批新人新作。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