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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全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强化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以抵御渗透为重点,开展治理基督教“三乱”专项工作;整顿、制止滥建佛道教寺观、滥修露天佛像、严把寺观建设审批关的工作;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和“文明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组织宣讲团、举办培训班、召开全省宗教理论政策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了对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在全省宗教系统开展的普法教育,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工作。在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和在指导协助省级爱国宗教团体换届工作中,不仅使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省基督教协会和省伊斯兰教协会成功地进行了改选换届,而且使各宗教团体在团结、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更好地发挥了宗教团体连接党和政府与广大信教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马国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