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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任命姜伟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男,1957年3月生,山东龙口人,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教授。1975-1976年在辽宁省大洼县唐家农场插队;1976-197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战士;1978-198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85-1990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1990-1997年4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4-5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干部;1997年5月至1999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1999年4-10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厅厅长、检察员;1999年10月至2000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审查起诉厅厅长、检察员;2000-2004年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厅厅长;2004年9-10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4年10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