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年末全省环境保护单位共有职工4 384人,各级环境监测站104个。建成烟尘控制区295个,总面积达1 149.6平方公里;建噪音达标区245个,达标区面积936.6平方公里。全年各地清除大烟囱500根,治理改造锅(窑)炉600台,省辖主要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平均提高到294天。其中,大庆、伊春、哈尔滨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分别达到356天、357天和301天。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3 128人次,检查企业22 724家,立案企业2 781家,结案2 709家。省级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1.3%,“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2.6%。年末全省有自然保护区170个,比上年增加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68.9万公顷,比上年增加41.1万公顷。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