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明委颁布的《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遵循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的规律,充分发挥《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促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由印象评价转变为量化考评,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举办省直82个考评审核机关和部分城市工作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3个培训班,认真总结宣传哈尔滨市、大庆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典型经验,加大文明城市创建理论和操作实践的研究,《部分城市接受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考核的报告》在新华社、中国精神文明网、省委《情况通报》转发。与《生活报》开展“邻居节”活动,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触角延伸到家庭楼院。科教、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活动日益深入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城市、社 区、单位和个人。 (王北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