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和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制度,通过代表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坚持代表信件“直通车”制度,2005年共收到代表直通信21件,已答复14件,正在办理的7件。发挥代表接待室的作用,受理和接待代表来信来访49人次。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订阅报刊、寄送常委会公报和代表依法履职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时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广泛吸收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先后组织58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60余人次旁听法院审判。根据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需要,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由800元提高到2 400元,并在常委会机关增设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精心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每次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都坚持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选准题目,先集中学习培训、后分专题编组活动,力求掌握真实情况,促进政府工作,反映需要国家帮助解决的问题,切实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对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和意见,会同省政府及时组织交办,并试行了网上办理。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结合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认真总结和借鉴省内外的实践经验,制定了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和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修订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从保障代表知情权提高代表议政能力和水平到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和保障,全面规范了代表工作,尤其是对代表议案、建议的范围、内容、提出程序和办理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周 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