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政事和决策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做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2005年全省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72.5亿元,比上年增长9.2%,农民人均纯收入3 22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 273元,比上年分别增长7.2%和10.70。一是深入搞好农业结构调整。稳步发展优质粮食生产,重点放在适应市场、优化结构、增加单产、改善品质、提高效益上。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饲草饲料作物。突出抓好粮食加工转化,努力增强粮食的自我消化能力,提高粮食产业的附加值,2005年粮食总产360亿公斤,再创历史新高。扎实推进粮牧“主辅换位”,大力发展畜牧业。在粮食大幅度增产的情况下,畜牧业产值实现46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0.0%,进入全国畜牧业大省行列。把发展“打工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来抓,搞好岗前培训、信息提供、用工对接、权益保护等服务,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转移农村劳动力40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2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6%和21.6%。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坚持整合品牌,做大“龙头”,扩大总量,开拓市场,加强监管,保持信誉,巩固和提高绿色食品大省的地位,绿色食品种植面积232. 67万公顷,比上年增长44.6%。积极发展水产养殖和特色动物养殖。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大对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它们与基地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互惠双赢。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二是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大科研投入,发挥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龙头作用,加快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坚持引进与自主研发相结合,推进良种化工程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搞好先进农业技术综合配套组装,大力推广模式化栽培。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实施农科教结合,加强农业科技推广,重点搞好“科技入户工程”。积极应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科技贡献率。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搞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及时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三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 32号文件,积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实施西部旱区治理和东部涝区治理两大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重点加强控制性水利工程和水源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技术,发展旱田节水灌溉,提高水田的水资源保障能力。继续实施沃土工程,坚持抓好黑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治理,积极推广以深松为重点的耕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场县共建,办好农机股份合作社。发挥农垦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继续推进免征农业税试点配套改革,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减轻农民负担。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多元化的粮食流通主体,加强与主销区的购销合作,拓展粮食销售渠道。稳定土地承包制,引导农民加快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成立了黑龙江省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加大产权改革和招商力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全面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实行跨国联合重组。加快煤炭、煤机、造纸、粮油、旅游、制药、机床等行业的集团化改制、改组,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加强企业内部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配套改革,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4号文件,成立了省分离中央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分离办工作。除农垦和森工系统外,省政府管企业的社会职能全部移交地方。支持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继续抓好不良贷款处置,多渠道筹集改革成本。做好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经营者和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政企、政资分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将经营性资产、金融类地方国有资产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和企业管理,切实做好扭亏增盈工作。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企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005年又有92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完成和基本完成改制。重点企业剥离不良贷款308亿元,省属107所企办中小学校移交工作基本结束,大中型企业的506个辅业单位与主体分离。
推进六大基地建设,促进结构优化升级。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积极发展和提升现代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 166.3亿元,利税1 467.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3%和35.9%,其中六大产业基地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5%以上。一是继续推进调整改造。适应市场需求,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切实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抓好优势产业“吃配”项目建设,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培育电站设备、石油化工、绿色食品等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围绕六大基地建设,积极谋划一批对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确定全省重点组织实施大项目200个,抓紧建设一批国家已批准的大项目,继续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努力促成一批大项目,以大项目建设促进调整改造。重点支持哈电、哈航、哈药、大庆石化、煤炭集团、九三油脂等骨干企业调整改造项目建设。二是成立了黑龙江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大齐工业走廊产业布局总体规划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大齐工业走廊产业发展导向指南的通知》,科学定位发展战略,认真落实项目用地,充分整合产业资源,依托原有工业园区,坚持新体制、高科技、外向型的原则,以项目建设为支撑,靠招商引资搞开发,抓紧启动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肇东、安达等用地规划,集中培育装备、石化、食品、医药和高新技术等支柱产业,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开局良好。东部煤电化基地已经顺利启动。三是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对发电设备、飞机等已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产业或产品,瞄准国际跨国公司进行高端承接,重点提高自主开发能力,跻身于国际一流企业行列。对重型装备、汽车、食品、石化等产业或产品,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尽快占据国内领先地位。对精细化工、林木产品、医药等产业或产品,利用资源和生产要素优势,承接“南资北上”,努力做大做强。四是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大大庆外围油、气田勘探力度,增加油气可采储量。继续实施“以化补油”、“以气补油”战略,延长产业链条。在扩大煤炭生产的同时,成立了黑龙江省鲁能宝清煤电化项目推进领导小组、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与中国国电集团煤电一体化项目推进领导小组,推进煤炭焦化、液化、气化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煤炭化工产业,重点建设大型坑口电站,推进“北电南送”。继续抓好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林区从木材生产为主转向森林生态建设为主,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扩大森林自然保护区。大力发展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绿色食品、北药开发等特色产业。积极做好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的争取工作。分别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大庆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方案、伊春市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方案。五是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搭建了综合融资平台、老工业基地振兴融资平台、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平台、电力基础设施融资平台、哈尔滨市融资平台、境外资源开发融资平台等6个融资平台,用于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全面扩大对外开放。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做好对外开放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成立了黑龙江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的意见》,扩大与俄罗斯森林开发方面的合作,着手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积极做好与俄、蒙矿产资源开发合作的前期工作,争取获得开发权。加快哈尔滨及绥芬河等边境地区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发展机电产品、轻纺产品等,培育对俄进出口企业群。加快果菜、肉蛋奶等对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打造黑龙江农产品品牌。积极争得俄方质量认证,获得市场准入资格,扩大对俄农产品出口。推动对俄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加强与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在航天、航空等高科技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哈尔滨国际科学城的作用,重点跟踪100个以上科技项目,其中10%当年实现产业化。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对俄运输通道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推动黑河黑龙江大桥、大兴安岭洛古河黑龙江大桥尽快开工建设。完善口岸设施,加快绥芬河铁路扩能,推进江海联运,积极开辟新的出海口。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四个基地”建设全面启动,形成了一城、两园、五个中心、百家以上单位竞相参与的科技合作大格局。对俄进出口额达56.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8.5%,继续保持全国对俄进出口第一大省地位。二是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重点,以园区为载体,进一步改进招商方式,拓展招商领域。鼓励外商参与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国企改革以及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特别要以大项目吸引世界500强企业的投资。积极推动服务业等行业利用外资。成功举办了第16届哈洽会和第53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积极参与和组织好日本爱知世界博览会等国内外一系列重大会展招商活动。进一步扩大南联,加强与沿海及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抓好香港活动周等一系列招商引资活动的项目落实。适应外商需求,提高对外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扩大出口规模。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若干意见》,坚持科技兴贸,以质取胜。以机电产品为重点,努力扩大优质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农副产品出口。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巩固和发展东北亚、东南亚等传统市场,进一步开发中东、欧洲、北美等新兴市场。扶持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加强能源原材料开发合作,大力发展技术和劳务输出,开展海外工程承包。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9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9%,实际直接利用外资1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O%;实际利用省外资金231亿元,比上年增长59.2%。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将黑龙江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黑龙江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壮大。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 818亿元,比上年增长20.0%,占全省生产总值33.0%,进出口额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65.2%,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2.0%。一是优化环境,扩充经济总量。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与其他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发展环境。在信息提供、行业自律、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等方面提供社会化服务。引导、鼓励、扶持各类社会人员领办和创办非公有制企业;大力招商引资,积极引进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国企改制,转成一批非公有制企业。迅速扩大非公有制经济总量,使其在相关领域和行业居于主体地位。二是扶持“龙头”,壮大企业规模。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迅速做大做强。选择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实行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国债贴息等要向这些企业倾斜。积极引导产业关联度强的非公有制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并购重组、联营联合、参股控股等方式,组建产权多元化的企业集团。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融资。三是坚持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大力发展科技型、外向型、就业型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实施民营科技企业巨星计划,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开展质量认证,打造经营品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向规范化企业组织形式转变。提高民营企业家社会地位,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
以旅游业和物流业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2005年全省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 866.7亿元,比上年增长10.7%。一是大力发展旅游业。实施全省旅游总体规划,做大做强冰雪旅游。继续办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和黑龙江国际滑雪节,增加文化底蕴和科技内涵,提升档次,扩大规模,巩固和提高黑龙江省冰雪旅游的龙头地位。深度开发夏季旅游产品,搞好兴凯湖、镜泊湖、凤凰山、扎龙、伊春、北极村等景区、景点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游、风光游和跨国游,努力打造龙江夏季旅游避暑胜地。加快旅游大项目建设,抓住五大连池人选世界地质公园的契机,尽快将其开发建设成世界级旅游精品。进一步开发历史文化、民族文化、黑土文化、外来文化,培育人文旅游产品。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企业开拓旅游市场,重点吸引国内沿海、港澳台,东南亚以及俄日韩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游客。完善旅游业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搞好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和队伍建设,推进旅游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承办国际国内赛事,推动亚布力旅游发展规划的实施。二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对俄区位优势,构建以哈尔滨为中枢、各中心城市和口岸城市为基础的大物流平台,把黑龙江省逐步建设成东北亚物流中心。积极发展信息、运输、仓储、包装等物流行业,完善各级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现有物流企业,做大做强一批龙头企业。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和零售大企业来黑龙江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三是努力发展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根据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服务领域开放扩大的趋势,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保险业,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做大做强,搞好农业保险试点。培育上市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发育证券市场,扩大融资渠道。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地发展律师、审计、会计、咨询和策划等中介组织。四是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推动全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
加强财税金融工作,增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能力。以项目扶持为载体,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壮大县乡经济实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行“三奖一补”政策,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认真贯彻落实以增值税转型为主要内容的税收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各种漏洞,做到应收尽收。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项改革。启动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财经秩序,防范财政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深入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收的意见,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金融办关于加强货币政策引导,加大信贷支持经济发展力度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信贷、担保管理机制,增加信贷担保资金,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加强信用环境建设,打击金融诈骗、逃废债务行为。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以灵活方式化解不良债务,盘活存量资产。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黑龙江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快黑龙江省保险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一是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积极推行“政产学研金介”结合,搞好重大项目联合攻关。活跃科技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支持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哈尔滨、大庆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作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工程。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继续推进信息化改造。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制定相关政策,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引进高新技术设备,提高装备水平。200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16项,其中H5亚型禽流感疫苗获一等奖。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1 300亿元,比上年增长26.7%。一批科技成果在国家重点工程中应用,有10家科研单位参与了“神舟六号”飞船的研制,并提供配套服务。二是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在97.0%人口地区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城乡劳动力培训力度不断加大,高等教育取得新的进展。继续加快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完善政府办学、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加快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搞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入学率。加强重点学科和试验室建设,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推进素质教育,搞好远程教育,发展民办教育。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投资效益。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做好剥离企办校的接收工作。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的通知》,加快各类紧缺人才的培养,加强教育机构与企业的紧密合作。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人才政策,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稳住和用好现有人才,注重培养急需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有针对性地引进顶尖人才。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办好博士后产业基地、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园,为高科技人才创业提供优质服务。继续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奖励办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特聘顾问聘任办法》,表彰奖励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规范了省政府参谋咨询顾问的聘任工作。
加快推进社保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完善社保体系和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认真抓好社保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好社保试点工作各项法规政策,加大各级财政和企业筹资力度,确保试点匹配资金及时到位,172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了向失业保险并轨。城镇社会保障试点工作基本完成。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债务问题。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黑龙江省2005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通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把做实个人账户规模再提高1个百分点。重点做好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认真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增强保障能力。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加强城镇居民低保动态管理,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关心弱势群体,切实抓好农村低保试点和医疗救助工作,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二是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大力发展需求潜力大、就业容量多的新兴行业和社区服务业。进一步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重点落实小额贷款和主辅分离政策,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和小额贷款联动机制。制定和完善国企改制中资产转换、劳动关系处理和扶持新办企业等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性。三是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维权工作。科学把握企业关闭破产和改组改制的步骤和力度,严格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2005年新增就业69.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2%,低于控制指标1.08个百分点。
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亲民、富民、安民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事业。一是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抓好尼尔基水利枢纽、哈尔滨轨道交通、大顶子山航电枢纽、磨盘山水库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速通乡公路建设,启动通村公路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1 000个村屯、50万人的饮水解困任务。继续实施小城镇建设网络工程,抓好56个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301国道示范带小城镇规划和综合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强城市危房棚户区改造,逐步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保障体系,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 26号文件,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努力解决城市供水难、供热难问题。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46号文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二是抓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生态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认真落实生态省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抓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人居条件。抓好草原和天然湿地的保护恢复,搞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矿山沉陷区和松嫩平原“三化”草原等生态环境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万公顷,加强森木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搞好天然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抓好退耕还林还草和“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扑灭了大兴安岭、黑河森林火灾。建立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控制资源消耗加快资源恢复。以沼气为重点,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成立了黑龙江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制订了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及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实施方案。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全民环境教育,树立集约发展理念,科学开发和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节约型社会。三是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上访案件减少,保持了全省社会稳定。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黑龙江省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非法传销、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不法经营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制订了《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方案》,建立和实行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涉法信访、城市拆迁、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及农村土地纠纷等热点问题,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成立了黑龙江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子女上学、看病就医、冬季取暖等问题。认真做好农村救灾和救济工作。完善“五保户”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战略,532个贫困村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28万人实现脱贫,完成了1 392个村屯、82万人饮水解困任务。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逐步提高公务人员工资水平和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努力帮助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的生活困难,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管理工作。五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诚信龙江”活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继续扎实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公布了黑龙江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整顿和管理,保护文化设施,发展公益性文化和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加强金源文化和满族文化的研究,加快建设边疆文化大省。做好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用先进文化占领宣传舆论阵地。继续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下发了黑龙江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2004-2010年),建立健全疾病信息、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增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13个地市疾病防治控制体系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建设,适当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面,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扎实推进。高度重视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卫生城创建力度。继续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抓好竞技体育发展,积极做好参加第10届全国运动会和举办2009年世界大冬会的准备工作。在第10届全运会上,黑龙江省实现了金牌数、奖牌数和团体总分的历史性跨越。成立了哈尔滨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六是加强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国防动员和边境管控,搞好军事设施建设和保护。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开展了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改进经济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发展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继续推行“六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真正把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综合治理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放宽市场准入,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和投资者实施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环境。严肃处理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而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持依法治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广泛开展”四五”普法教育,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成立了黑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清理地方性法规,公布了涉及行政许可内容的文件清理结果,印发了黑龙江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全省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不断增强政府公务人员的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社区自治建设,探索改制企业职代会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巩固和发展基层民主,依法落实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加强政府决策的咨询论证和听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并对各行署、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提高执法效率。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依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相继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立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耗,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成功阻击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侵袭,在周边地区疫情突发、威胁严重的情况下,有效防止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实现了无一例感染的目标。认真吸取宁安市沙兰镇特大山洪灾害的教训,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乡镇自动雨量检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提高对洪涝干旱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并对全省汛期中小城市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面对松花江水体污染这一重大突发事件果断决策,沉着应对,连续组织了哈尔滨、佳木斯和抚远3个战役,取得了防控松花江水体污染的全面胜利。进一步加强以煤矿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相继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度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并以省政府名义转发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完善机制,增加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建立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和长效机制,妥善处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治理整顿,及时消除各种隐患,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
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等经济普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切实发挥其在经济调控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大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召开了第五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整顿工作。关心支持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做好老龄工作。继续做好外事侨务、国家安全等各项工作。 (赵峰巍 张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