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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电话举报28 846件(次),比上年同期下降10.1%,其中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25 015件(次),比上年同期下降13%,重复来信4 116件(次),比上年同期下降6%。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中,抓了“四个转变”:一是指导思想由“人要回去”转变到“事要解决”上来,二是责任主体由信访部门转变到各级党委政府层面上来,三是工作载体由注重治标转变到标本兼治注重预防上来,四是信访监督由领导干部的自身廉洁转变到履行职责上来。全省群众进京到中纪委机关、中纪委信访室上访共计2 549批3 372人(含集体访36批431人),比上年同期下降9.8%和7.6%。驻京工作组成功劝返316批522人。黑龙江省群众到中纪委上访量由原来的前6位左右下降至全国第11位。省纪委信访室、省行政监察举报中心查处34起执法犯法的案件,对七台河市新兴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文违反法定程序越权办案的案情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按照“五不准”,即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跑官要官,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准参加赌博和到国(境)外赌博的要求,在全省开展了专项举报,查处了顶风违纪案件,处理党员干部14人。 (樊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