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5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拓展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基础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重点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要成绩。
深入实施三大工程,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全省各级工会紧紧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目标,深入开展“新世纪主人翁行动工程”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不断拓展渠道、延伸领域。全面启动六大基地建设劳动竞赛,组织全省装备、石化、能源、食品、医药、森工等部门广大职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科技攻关等竞赛活动,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争优创新活动在全省蓬勃开展。全省改善发展环境百面旗竞赛取得丰硕成果,对树立黑龙江人良好形象、营造经济发展的优良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逐步推行首席技工制,为普通工人搭建了展示技能的平台。
认真履行维护职责,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批示精神,努力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做好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省总工会在七台河市召开了全省工会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和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工会维权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推动了维权工作的开展。以工资协商为重点,推行专项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年底,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企业已经达到3 535家,覆盖职工57万人,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10 610家,覆盖职工214万人。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依托三方协商机制,在50%以上的县(区)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超过80%的大型企业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重点加强了国企改制重组中的厂务公开及事业单位厂务(事务)公开工作。坚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全过程。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全省改制企业有1.1万余户,建立职代会制度的有7 500余户,占69%。全省有8 900余户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普通中、小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达到95%,普通高校全部实行校务公开,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也都实行了院务公开。各级工会积极参与国企改革,在源头上把好改制政策制定关,在操作上把好改制方案审查关,在程序上把好职代会审议通过关。在处理职工上访工作中,积极化解矛盾,推动了国企改制平稳有序规范地进行。省总工会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突出抓好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全面超额完成全国总工会下达黑龙江省的目标任务,省总工会荣获全国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一等奖。2005年,全省会员总数达到51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9万人,增长率为13%,职工入会率和已建工会单位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87%和94%,工会基层组织达到38 418个,增长率为22%。为切实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黑龙江省总工会在宝泉岭农管局召开全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了建会工作。继续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有32个单位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50个单位获得省模范职工之家标兵称号,47个单位获得省模范职工小家标兵称号,99个单位获得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