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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体系,强化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制定《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出台《关于聘请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员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有关部门聘请机构编制监督员58名;在省和市地设立“12310”机构编制统一举报电话。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和中组部、中编办、监察部、财政部等4单位《关于对各地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精神,在省直机关、部门和市地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和对清理吃“空饷”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先后对7个县(市)25个乡(镇)的机构编制进行了抽查,对省直10个部门及其所属421个事业单位的吃“空饷”情况进行了检查。 (杨维林 白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