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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工作

  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有8个地市双拥办机构单列、级别升格。双拥制度法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黑龙江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黑龙江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能及工作制度》、《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双拥模范城(县)考核评比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考评内容及标准》、《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双拥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为做好双拥工作奠定了基础。双拥工作改革进一步深化,针对黑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实际,省民政厅在鸡西市进行了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开展双拥活动的试点。首次实施了动态管理的年度双拥工作考核机制,制定了千分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军地有关人员对12个地级市双拥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使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争在平时成为全省上下的自觉行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伊春市、抚远县等11个市县被评为国家级双拥模范市县,还有省级双拥模范城(县)56个。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