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工作
2005年,全省退伍安置工作遵行“以兵为本,服务国防”的工作宗旨,坚持抓机遇、促发展,抓改革、求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全年全省共接收退役士兵19 651人,应安置12 496人,已安置12 122人,占应安置总数的97%,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贯彻落实国发[2005] 23号文件精神成效显著。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各级政府要把贯彻落实23号文件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要求,并列入了省政府督办事项。10月中旬,省政府又抽调劳动、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3个督办检查组,深入到全省13个地市11个县市区进行督办检查。全省1998年以来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98%得到了妥善安置,其中73.5%领取了生活补助费,63%申请自谋职业并领取了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为提高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自主择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省民政厅编印出版了《黑龙江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材》,举办了两期60人参加的现役士官安置岗前培训班。各地也加大了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力度,培训率达90%以上。切实加大了资金争取力度,2005年共争取国家财政下拨黑龙江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资金4 621万元,移交安置建房经费70万元,培训经费116万元。同时争取省财政支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690.9万元,退役士兵培训补助经费每年列入预算120万元,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各地也加大了资金争取力度,各级财政投入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5 934万元。哈尔滨、佳木斯、鸡西、双鸭山、鹤岗、甘南、讷河等地已经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2005年全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人数达15 403人,自谋职业安置率55%。同时加大了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工作力度,全省共收取有偿转移金2 934万元,收到了良好效果。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