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休工作
2005年,全省军休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号文件和全国军休会议精神为主线,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推进了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进程。一是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直19个单位会签下发各地,明确规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和社会化改革的具体办法,为军休工作改革的整体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恢复了省“双退”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大了政府各部门对安置工作的协作支持力度,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安置工作新局面。三是落实了军休政策,推进了军休工作改革。完成了2005年388名军休干部的计划审定和322名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任务。全省军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的医疗也已全部纳入了当地的医疗统筹或医疗保险,采取随工资发放交通费的方式,取消了日常服务管理用车,医改、车改率达到100%。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