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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中心法庭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

  富锦市法院中心法庭年均审结各类案件510余件。他们严格把住法律文书撰写关、审核关、签发关,确保裁判文书质量。一是严把撰写文书关。将中院规范的文书模式复印人手一份,严格遵照执行。二是严把审核关。专设一名案件质量监督员,对审判人员撰写的文书底稿制作是否规范,有无错、漏字现象,事实叙述是否请楚,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反映举证、质证、认证的全过程,说理是否充分,法律条文的引用是否准确,诉讼费的计算是否准确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并按照中院办案质量责任制考评办法,在个人案件质量考评档案中予以打分。三是严把签发关。审判人员将由监督员审核签字的法律文书连同个人案件质量档案送交庭长签发,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制作规范等项要素进行认真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对审判人员和质量监督员扣1~2分,记人个人案件质量档案,并将原稿退还审判人员重新修改打印后再予以签发。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