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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法院通达法庭便民诉讼

  通达法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努力减轻群众讼累。积极构建调解网络。以法庭为龙头,在各乡镇形成以司法员为调解员,在各村建立以村干部和乡村德高望重人士为调解员的调解网络。建立回访制度。对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在调解后都进行回访,了解办案效果,继续做好后续工作,彻底消除矛盾。开展巡回办案,就地解决纠纷。变等案上门为办案到村,利用巡回法庭,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开到群众家门口,使百姓不出村就能解决问题。提高办案效率。不断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适用范围,缩短结案时间。提高一步到庭率,对当事人双方都在场的案件,力争当天立案、当天审案、当天结案、当天执行。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环境。选择农村常发生的案件和审理过的一些典型案件,设计制作“法制宣传栏”,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