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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中院分析土地案件上升原因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总结归纳出土地案件急剧上升的五个主要原因。(1)因人口增减或迁出引发土地矛盾。表现为两轮承包期内新出生人口要地、新增劳力要责任田、婚出婚人人口要地、新迁人人口未分得土地、户在人不在的“空挂户”问题。(2)由于土地分配占有不均引发土地矛盾。一些“村霸”多种地或村干部偏亲向友多分地,农民小开荒或“拱地头”多占有一定的耕地,两轮土地承包期间为平衡好坏地而造成的账面承包与实际承包不符。(3)由于机动地发包引发土地矛盾。有一些村委会违反规定超标准预留了机动地、林业地和建设用地,部分农民要求均分这些超标土地。(4)由于两轮土地承包顺延不规范引发土地矛盾。1998年两轮土地承包时,有些村委会违背政策没有进行土地调整,使有些农民没有分到土地,遗留至今;大多数乡镇未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导致一地两包矛盾突出。(5)由于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土地矛盾。因土地热要求提高转包费或终止协议;有的在发放粮食补贴过程中,双方就直补资金的领取权产生纠纷;有的村委会不按正常程序发包,群众要求纠正。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