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识到,案例是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有效载体,是法官在审判实践中智慧和经验的结晶,对其他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因此,他们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促进两级法院统一司法标准的重要作用,在审判工作中重视典型案例的挖掘和调研。自2003年12月创办《案例评析》以来,共刊载6期6个典型案例。刊载的案例主要来源于两级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研究价值的案件、发改的案件以及被中院审判委员会确定为错误的典型、疑难案件。通过对裁判理由详细阐释,进而诠释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总结个案审判经验,力求实现“以个案带类案、以类案出经验、以经验促提高”的目的,统一了两级法院的司法标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