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公诉工作

  全年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 274件35 75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1 520件29 633人,决定不起诉669人,退回补充侦查4 885件8 342人。各级公诉部门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和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提起公诉此类犯罪13 320件18 101人。提起公诉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4件594人。提起公诉贪污、贿赂案件1 101件1 248人。提起公诉渎职侵权案件236件279人。在侦查监督方面,依法追诉漏罪283件、漏犯370人。对侦查活动违法共提出纠正意见1 012次。其中书面纠正违法328次,已纠正328件;口头纠正违法684次,已纠正677件。在审判监督方面,加强对量刑畸轻畸重案件,特别是对徇私枉法造成裁判不公案件的监督,提出和提请抗诉100件,经审查决定支持和提出抗诉56件。 (王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