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贿赂工作
全年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 487件,初查1 447件,立案侦查1 230件1 344人,其中大案575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127人。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强化公正意识。强化证据意识,由侦查犯罪向证实犯罪转变;强化人权意识,由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强化法庭意识,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审判的检验,做到结果上正确,实体上正义,程序上合法,社会反映良好,成为“铁案”。全省各级检察院反贪部门全面实行案件个案跟踪管理到底,省院反贪局专门举办个案跟踪工作培训班。针对统计报表、个案跟踪等案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全省16个分市院反贪局综合科(处)长、内勤进行培训。省院还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对全省不诉、撤案、无罪判决案件和中止侦查、转出的案件逐件逐人进行审查。制定并下发《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督导督查工作制度》、《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重点督办案件的范围、督导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强化了对办案工作的流程和对案件线索管理、初查、撤案、不起诉等影响办案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王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