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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全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 078件,立案l 174件,审结1 039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717件,制发检察建议96件,出席再审法庭143次,法院再审审结民行抗诉案件363件,其中改判186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0件,调解79件,维持原判77件,原判改变率为75.8%,改判率为51.2%。加大审查力度,严把抗诉关。对57件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提请抗诉案件做出不抗诉处理,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齐齐哈尔市民行干警在案件审查中,坚持“严、细、精、准”的审查原则,把好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三关。积极推进抗诉书说理改革。哈尔滨市院赴浙江省对抗诉书说理改革工作具体操作程序进行考察学习,并将首批已经讨论通过的案件抗诉书全部改写为说理式。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方式进行监督。哈尔滨市各基层院共制发检察建议16件,13件改判,3件调解,改变率100%。桦南县院办理的5件建议再审案件,法院已经改判 4 件。鹤岗市院全年发检察建议 15 件,采纳15件,七台河市院发检察建议 5 件,采纳5件,两院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 (王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