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管理
全省公安监管系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安监管场所的安全,全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全省有7个看守所被评为一级所,其中大庆市萨尔图区看守所被评为全国标兵看守所,有41个看守所被评为二级所,有54个看守所被评为三级所;1个收容教育所被评为三级所;有77个拘留所被评为达标所。在“拘留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七台河市拘留所、宁安市拘留所被评为全国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绥化市北林区等14个拘留所被评为全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开展监管场所管理整顿工作,调整监管场所领导班子133个,调整监管民警878人,实行岗位交流民警771人,充实监管民警751人,为监管场所增拨资金1 330余万元,监所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省有36个监管场所在国家发改委立项改造,争取到国债资金2 760万元,整体改造看守所22个,局部改造看守所18个。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力度。全省公安监管系统完成了公安部下达的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工作任务,公安监管场所通过深挖犯罪提供犯罪线索24 706件,从中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 322起,占全省公安机关破案总数的12.26%。其中重特大案件1 6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 157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 038万余元,公安部专门给黑龙江省发来贺电。 (刘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