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5年,黑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遵循抓重点、出亮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稳定为大局,以改革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以队伍为保证,统筹兼顾,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顺利完成“四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验收,“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大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有新提高。组织、引导和支持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为国企改组、改制服务,为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服务,为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维权和促进“三农”问题解决等服务,服务领域有效拓展,公益性功能得到强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监狱、劳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成效明显,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活跃。此外,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管理、法制、教育、干部警务管理、计财装备、对外宣传、信访、政务等工作也都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 (赵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