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整治
下发《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治理整顿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工作方案》,自5月底至11月在省直司法系统开展治理整顿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活动。此项活动对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所属单位(含主管和挂靠管理的协会、学会等)在2004年、2005年已办和计划开办的各种形式的收费培训班等范围内的项目进行治理整顿,尤其重点整顿各级机关及所属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同时力争通过活动开展做到“三个取消、一个纠正”,即:依照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或已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利用和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要坚决予以取消;违反工商管理登记和物价审批有关规定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违规收费、收费收支渠道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赵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