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通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充分发挥劳动仲裁手段、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等措施,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打击非法使用童工、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大检查活动,通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各项劳动保障政策的贯彻实施。全省共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73户,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61个,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8起;督促8 432户企业96.7万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1.04 亿元,追发劳动者工资7 336.6万元,补签劳动合同43.91万人;建立了80个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共收取1.85亿余元工资保障金,全年共为3.26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及补偿金等2 879.3万元,使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步伐,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建立劳动仲裁院的地区已经扩大到省级和9个市地、16个县区。劳动仲裁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省及鸡西、双鸭山劳动仲裁委还被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企业家协会联合授予“全国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称号。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关闭破产和主辅分离中的劳动关系处理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指导企业规范操作,及时处理和纠正侵害职工权益问题,确保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信访部门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以《信访条例》颁布为契机,全面规范涉劳信访工作,初步建立了以“三级终结”为主体的信访工作新机制。2005年第2季度之前黑龙江省进京到部上访量一直徘徊在全国前3名,第3季度之后已退出前10名。 (王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