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价格法制建设
2005年省物价局相继出台了《黑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黑龙江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等规章办法,有力地促进了价格和收费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认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价格听证、价格举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等工作制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实施层级监督,规范了价格执法行为,建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国家部署,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在保障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认真遵守行政机关程序性义务,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执法能力等方面积累了经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推进了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 (薄 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