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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资价格管理

  全省物价部门采取一系列价格调控手段和干预措施,稳定农资价格,全省化肥市场零售价格普遍低于邻省100元/吨左右。省物价局成立了化肥价格管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地市都成立了相应组织,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省内各化肥生产企业无论向省内或者向省外销售化肥,均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化肥出省,满足了省内供应。从严控制化肥经营环节的流通秩序。规定化肥在省内经销以出厂价为基础计算,一律不得进行三次批发,同城不得二次批发,遏制了不法经销商多次转手加价倒卖牟取不法利益的行为。全省各地市县价格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及化肥价格波动情况,从2005年3月4日起对本地销售的化肥均实行价格备案制。按照省政府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要求,13个市(地)价格主管部门经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同时对大庆生产的尿素采取了最高零售限价政策,最高零售价格为1 950元/吨,其他品牌尿素严格按照规定的作价办法作价销售。全省共组成442个检查组,出动1 323人次,检查单位4 111家,查处违法所得68.05万元,实施经济制裁66.52万元,有效遏制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势头,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农民的利益,为强化农贸价格管理做出了贡献。 (王连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