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深化价格改革

  2005年相继出台了电力、供热、供水、旅游景点门票、地方铁路运输、物业管理服务等调价格项目,全省累计调价金额15.4亿元。加快农垦、森工系统及大兴安岭地区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实现了全面同价。积极探索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新路子,对北引工程供水首次实行了“两部制水价”。重新核定17个市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增强政府归集收费的能力,促进城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对黑龙江省优惠电价政策延续保留1 年,减轻企业电费负担2 亿余元;适当提高黑龙江省“北电南送”价格,为地方发电企业增加收入3.4亿元。加大力度实施价格和收费承诺政策,全年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筹集建设资金30 余亿元,有力地促进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 (宋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