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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制定《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35条具体优惠扶持政策。结合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实际,提出若干带有突破性、前瞻性的措施,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改制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实行现场办公全程服务;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大户实行专人联系重点服务。深化领导干部现场办公制、登记窗口领导带班制、“绿色通道”服务制等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到72万户,私营企业6.46万户,私营企业集团73户,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张立新  刘 猛 于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