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
全省共审计678个单位,查出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50余亿元。审计处理后,上缴财政资金9 875万元,调账处理金额1.1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 447万元,指明要求纠正金额12.7亿元。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以财政资金分配为主线,以支出为重点,以效益为目标,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权和使用权的监督,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和人大加强预算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省厅对22个省直部门及所属二、三级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重点揭示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200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机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黑龙江日报》公告了整改情况。市地财政审计部门也加大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目标更加明确,内容不断深化,揭露和反映了预算管理、分配和执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各部门加强管理、节约资金、提高效益,审计成果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人大的充分肯定。对地税征管情况和地税部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中揭示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违纪问题,规范了地税部门的财务管理,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建议。全省13个地市财政审计部门对所属的31个县(市)政府非税收入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有行政收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这次审计非税收入金额20.3亿元,占各县(市)政府财政收入的19.01%,其中预算内非税收入8.8亿元、预算外非税收入11.4亿元。审计结果显示,地方政府能依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行政收费项目,所属各部门能依法行使收费职责,执法监督基本到位,支持和促进了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存在政府非税收入存在管理不规范,部分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部分国有资产收益未作预算收入,部分经营性收入划作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 (孙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