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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

  全省现有企业单位17万余家,个体工商户98万多户,100 万元以下资产规模企业法人单位53 184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法人24 598家,占46.25%,国有、集体企业法人占53.75%。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及国有工业企业2 567家,其中大型企业49 家,中小型企业2 518家。由于本省属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数量多,中小企业占全省企业数的98.1%。2005年1-8月份中小企业事故起数占整体事故的81.7%。结合这一实际情况,省以中小企业为切入点,在重点市和领域开展了中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先后确定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绥化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省农垦总局等8个试点市(系统),并在每个试点市召开现场会议,介绍典型,推广经验。哈尔滨市通过南岗区试点建立安全巡查制度,规定以居民社区、村为单位建立巡查队伍,对社区、村所辖企业进行巡查管理。在区属大成街道办事处将5个居民社区作为5个安全监管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一个巡察组,每组两人,在街道安管办的领导下负责责任区内中小企业的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跟踪督办,消除了安全空白点,解决了安全生产基层监管“无人查”的问题。 (韩维力 王百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