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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管理与划界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订《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方案》及《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全省已有20余个市县开展了更新调查工作。其中,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已经列为国家试点单位。全省共完成双鸭山、鹤岗、绥芬河、农垦建三江管局、绥化管局等28个单位的城镇地籍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全省土地产权管理工作有所突破,以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成立为标志的土地登记代理制度在全省正式建立。随着协会的成立,各中介机构也相继组建,全省已有12 家中介机构陆续开展了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截至2005年末,全省各地市共登记国有土地119 112宗,省厅驻农垦、森工系统国有土地登记14 208宗,集体土地登记60 991宗。全年共受理70余起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其中省政府和厅领导交办的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案件18 起,结案率达100%;完成19家中省直单位所属农牧渔场和6家驻本省部队农副业基地的土地划界、落界、确权发证工作,协商有关部门顺利完成黑龙江省辖区内已撤销的2个部队农场土地使用权的移交工作;按照省政府第39次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深入尚志市15个乡镇、73个存在农林用地矛盾的乡村开展农林用地矛盾的试点调查,查清尚志市农林用地争议的基本情况;完成全省林区土地确权研究的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全省林区土地利用确权状况;完成搭建资源平台中国有宜农土地资源储备所涉及的权属调查、地籍勘测、外业走界、档案建立和确权发证工作;完成12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涉案应诉工作,除1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待省高院审判外,其余11起均无败诉。 (孙 恒  高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