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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截至2005年末,全省有各类矿山4 503个,其中外资企业6个,内资企业4 497个;国有企业379个,占8.4%,集体企业1 529个,占33.96%,私营企业2 570个,占57.07%,其他矿山19个。开发矿种71个,年采掘固体矿石总量11 114. 42万吨,其中煤炭产量7 391.81万吨,建筑用砂、石、土3 722.61万吨。全年各类矿山(不含石油)实现工业总产值达1 374 588.47万元,其中煤炭工业产值11 97 911.55万元,占总数的87.15%;黑色金属工业产值27 000.06万元,占总数的1.96%;有色金属工业产值21 042.99万元,占总数的1.53%;贵金属工业产值21 848万元,占总数的1.59%;水气矿产工业产值6 508.27万元,占总数的0.47%;建材及其他非金属工业产值100 277.60万元,占总数的7.30%。各类矿山企业从业人员400 415人,2005年,人均实现工业产值3.43万元。努力改革采矿权审批制度,制定《关于加强采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龙江省地方煤矿(井)增扩资源储量的原则和条件》等10余件规范性文件,推进采矿权市场建设,规范交易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内部会审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取得新突破。全省共设置采矿权1 214个,共收缴价款2.8亿元。龙煤集团正式成立后,转增资本金10 亿元,已缴纳价款2 000万元。伞面清理检查了全省2000年以来的采矿权有偿使用收益情况,追缴清欠采矿权价款2 000余万元,为全省新的采矿权出让基准价格的确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10.06亿元,再创历史新高。矿补费征收额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特别是2005年增幅十分显著,受到国土资源部的表彰。 (孙 恒 高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