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005年,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开局顺利,从沙金全面禁采和“三查”人手,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4 400余个矿山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420起,其中无证开采271起;无证勘查1起;越界开采110起;非法转让矿权3起;其他问题35起。已采取措施纠正和处理了408起;198名参与办矿的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主动撤资;4名逾期未撤者被免职。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会同有关单位重点开展了煤炭资源回采率检查工作。共检查各类煤矿1 068个,下达整改通知82份,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资源回收率,提高了采矿权人节约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的自觉性。黑龙江省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案件查处工作,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了三项工作制度。2005年12月21日,国土资源部汪民副部长带领九部委督察组来黑龙江省督察时,对全省整顿和规范工作出总的评价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准备充分、扎实推进、效果明显”。 (孙 恒 高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