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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监管

  2005年,黑龙江省实行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在绿色食品生产上,严格执行绿色食品认证际准,从申报、标志的批准以及监督检查,每个环节都严格执行规范的程序和际准。对不符合程序和标准存在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管理。全省普遍建立健全了农户绿色食品生产档案制度,做到任务、责任到户到人。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实行企业年检制,并对所有的产品实行抽检。年检企业235户,抽检产品507个,产品全部合格。深入贯彻实施《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针对市场上出现的一些不规范使用“绿标”和假冒绿色食品等现象,利用“3.15”等有利契机,会同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市场打假与整顿活动,对违规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绿色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查处假冒、侵权案件24起,对37家不规范使用“绿标”字样以及误导消费的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建议撤销27家企业、47个产品的绿标使用权。把监管工作延伸到省外,会同兄弟省份查处假冒、侵权案件17起,有效地维护了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的声誉。 (张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