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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管理

  加大渔业执法力度。2005年各级渔政管理部门出动检查车、船2 959次,查处各种违规违法案件493起,收缴各种渔具3 966件,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地从实际出发,努力改善渔业生态环境,注重水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落实生产标准,强化品牌效应。水产养殖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加强对养殖生产过程用药指导和监督。各地从源头控制水产品药物残留和禁用药物的使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基层养殖场、户,对生产过程的用药进行具体指导,督促养殖场、户按照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有关规定用药。逐步建立病害测报体系,在全省形成病害测报网络。无公害水产品养殖面积不断扩大,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工作明显加强。全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8.1万公顷,认证无公害水产品19个,认证绿色水产品9个。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农业部4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水产苗种管理办法》,从2005年4月1日起实行。黑龙江省以农委函[2005] 10号下发《关于贯彻实施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全省苗种管理工作做了具体规定。各市(地)、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苗种管理工作纳入日程,积极组织广大水产干部、技术人员和苗种生产单位,认真学习印发各种宣传咨询材料,深入苗种生产厂家广泛宣传,提高了各级水产干部和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对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的认识。省统一印制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下发文件对苗种生产单位进行调查登记。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在全省各地有序展开,彻底扭转了全省水产苗种生产管理多年来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为加强渔业船舶管理,保障船舶航行与渔民生产作业安全,深入开展渔业船舶登记和职务船员换证工作。2005年,全省登记渔业船舶6 649艘,核发职务船员证书67本,经农业部注册登记并取得渔业执法资格的渔业行政执法船33艘。 (郭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