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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2005年全省共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9 655个,包括乡级323个、村级1 921个和固定资产在1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7 402个。这些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拥有全省农村28.3%的大中型拖拉机、20.6%的小型拖拉机和44.7%的联合收获机,年作业量达到567.27万公顷,占全省农村总作业量的11.5%。乡村两级服务组织中,有616个实行股份或股份合作制经营,653个实行承包经营,440个是集体统一经营,544个采取其他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在数量增长的同时,逐步向企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构建了农机作业合作社、集体农机队、农机大户联合体、农机作业协会、家庭机械化农场等多种组织形式的格局。 (宋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