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开展两次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三次“两病”免疫会战,实行统一部署、统一疫苗定购和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检查验收,加强监测、强化消毒、控制外源传人和检疫监督,取得良好防控效果。全年共使用禽流感疫苗10 067万毫升,除有出口任务的部分肉鸡外,其他禽类免疫率达到100%;全省共使用口蹄疫疫苗8 600万毫升,免疫牲畜5 064万头(只),应免疫牲畜免疫率达100%。猪瘟、猪丹毒、新城疫、禽霍乱等疫病的免疫率都达90%以上。牛、羊、猪、禽死亡率分别为0.18%、0.56%、0.24%、1.19%,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对牛、羊布鲁氏菌病进行检疫净化,并对阳性牲畜进行了淘杀,共扑杀奶牛393头、肉牛370头、羊2 757只。加强产地检疫,规范检疫证、章、标志发放和使用,实行定点屠宰场(点)兽医卫生监管和动物产品准入证审核发放,在源头上控制疫病传播,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对宁安沙兰镇洪灾、松花江水体污染等突发事件,及时出台《沙兰镇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松花江流域水体污染期畜禽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灾后无大疫病和畜禽饮水安全。积极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对全省兽医机构及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组成工作组调研,起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报省政府和农业部审批。完成两批以动物防疫为主的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全省所有乡镇和2 000个重点村服务站(室)的仪器设备进行补充更新,有效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管理,全省已有21家企业通过验收,兽药生产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胥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