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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执法

  出台《黑龙江省草原管理条例》,实施《黑龙江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开展兽药、饲料市场监督和草原执法巡查。全年共查处草原违法案件918起,保护草原0.4万公顷。按照农业部“认真清理、严格准入”的原则,对饲料企业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合格证、动物源性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进行重新审核,淘汰25家不合格企业,重新整改60家。对假劣禽流感、口蹄疫等防疫用生物制品进行严格监管,全省共检查生产企业56家、经营单位497家,查封无证经营单位37家,吊销生产许可证4家,下达停产整顿通知3家,查出假劣及中试疫苗113万余份,查缴假劣兽药253件,造假设备10台套,使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加大舆论宣传,在主流媒体上报道各类畜牧业发展典型200余次,为农民提供导向信息和发展经验。 (胥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