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
省水利厅不断加强水资源基础工作,强化水资源管理,开展水功能区和地下水超采划定工作,核定66条主要河流的水域纳污能力,并组织入河排污口调查、登记、强化与监督管理。开展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进哈尔滨、大庆、鹤岗3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黑龙江省水事大要案报告、通报、会商和备案制度》、《黑龙江省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和《黑龙江省水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以《水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取水许可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河道管理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推进省级试点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使各级水政执法队伍的机动能力、应变能力和反应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提供良好服务奠定了基础。逐步恢复和改善扎龙湿地生态环境,避免“沙化东移”,确保齐齐哈尔、大庆等地生态环境免遭破坏。按照国家防总要求,省水利厅积极协调,由中部引嫩工程为扎龙湿地实施第5次生态抗旱应急补水,将湿地原有的130平方公里水面扩大到500平方公里,使扎龙湿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省水利厅沉着应对突发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组织最强的工作阵容和技术力量,自始至终战斗在抗击水污染的第一线,准确监测污染团的运行和地下水质情况,为各级政府果断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争取丰满水库加大放流,有效稀释水污染,加速污染团出境;短时间、大难度、高质量地完成了抚远水道引水筑堰封堵工程,及时避免了俄罗斯边境城市饮用水污染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国际影响。 (赵书春 李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