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概况

  全省建筑业抓住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契机,积极开拓市场,增加省外建筑市场占有份额,全行业呈现出生产规模扩大、企业总产值稳步增长、劳动生产率上升的良好态势。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26亿元,同比增长11%。
    1.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省建设厅召开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把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和加强招投标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实行标本兼治,着重解决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工程款支付担保及工程总承包和实行项目管理的试点工作。加强了进出省队伍管理,对建筑市场实行了准入和清除制度。全省域外施工企业进省投标506家次,出省到域外投标504家次,进出省队伍基本持平。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制度,加强了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理群众举报案件近1 800件,立案近1 600起,结案约1 400起,结案率近90%。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全省共检查3 200余个工地,严厉查处了一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单位。大力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了建筑市场执业人员和市场各方主体诚信档案,并对有不良记录的,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
    2.清理建设领域工程款。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清欠力度。据国家网上统计,全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54.6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14.31亿元。截至2005年11月30日,全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38.58亿元,解决比例70.21%。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工程款10.68亿元,解决比例76.31%。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了还款计划。全省尚拖欠工程款16.03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尚余3.39亿元。计划2006年底全部完成清欠工作。配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新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实行了标本兼治。为防止新的拖欠,从2005年起在全省推行了“十二个不准”制度。通过实行“十二个不准”制度,有效遏制了新欠问题的发生。
    3.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重点建设工程基础上招投标活动中加强监督管理和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责任书”双签制度。起草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并多次组织召开了有关地市参加的讨论会予以修订。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标时对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业绩计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文件管理,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基础上招投标档案规范化管理。对全省工程招投标管理统一使用的“招投标备案管理文件”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备案表格;监理招标备案表格;工程货物、材料采购招标备案表格;勘察、设计招标备案表格等有关文件。开展了勘察设计招投标评标专家的申报工作,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名册正在进行建立。各地建设工程中应招标工程全部实行了招标,应公开招标工程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标。在新建工程中实行招标工程1 236项,其中公开招标工程706项,邀请招标工程530项。
    4.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2005年,省建设厅把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从明确建筑市场执业人员和市场各方主体诚信建档范围,规范建档内容和建设工程信息内容人手,建立了信用约束、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记录等信用信息内容,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实行定期、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的公布制度。 (孙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