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公共支出力度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广开筹资渠道、保障试点资金的同时,严格把好并轨人员范围、补偿金发放标准、资金筹集、职工债务认定、内部退养等项审批关,确保了并轨工作质量,超额完成2005年国家核定的105万人(实际完成160.3万人)的并轨任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足额安排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29.3亿元,为做实个人账户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现了基本养老金省级统筹,增强了省级调剂能力。黑龙江省级财政拨付市县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1.5亿元,确保了全省201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将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由60元提高到65元,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黑龙江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9亿元,提前两年实现了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目标;落实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1.2亿元,完成了2005年危房改造任务;筹措资金9 360万元,全面启动了全省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启动省属高校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由黑龙江省财政对高校贫困学生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同时支付50%贷款风险补偿金,并于年底与黑龙江省农业银行签订了高等职业院校助学贷款工作的合作协议。安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7 947万元,支持全省化工、装备、能源、绿色食品、林业和医药科技攻关项目;安排资金1 830万元,支持了边疆文化长廊、百县千乡文化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全省72个县乡的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活动;安排资金2 100万元,资助全省14个试点县(市)、197.3万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黑龙江省级财政安排9 70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通过“一事一议”共议成11 094个项目,促进了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拨付资金1 358万元,全面实施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使全省2.3万名农民直接受益。安排专项资金维修改造了36个农村乡镇敬老院,改善了农村集中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条件。足额安排全省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保障了党政机关履行职能;特别是认真落实了政法专款项目规划,加大对政法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各项业务经费的保障力度,为政法机关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财力保障。 (衣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