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性金融合作
7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与黑龙江省政府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省综合、老工业基地振兴、电力、交通、哈尔滨市和“走出去”资源开发等6个省级信用平台建成,与地方政府的开发性金融合作进入大规模、高层次、宽领域的新阶段。全年经总行核准项目4批、39个项目(含子项52个),核准软贷款85.04亿元、硬贷款6.59亿元,年内完成发放33.62亿元,重点支持哈尔滨磨盘山水库、国道京加公路齐齐哈尔讷河段、齐二机床破产改制重组等34个项目建设。全面开展与市(地)和县(市)的开发性金融合作。截至2005年末,先后完成22个县(市)的信用评审,与其中18个县(市)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并为其中16个县市发放贷款11.45亿元,支持26个项目建设,为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钟 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