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
省行处室由16个减为12个,整合了机关服务中心。对市地、县行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建立前、后台制约信贷管理机制。对3个市地分行营业部实行扁平化管理,对外保留牌子,人员调到其他行相应业务部门管理或进行分流。对部分县支行人员、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根据需要,省行机关处长、副处长交流到市(地)分行任职的2人,市(地)分行行长、副行长平职交流的6人。各市(地)分行根据工作需要,在市行、县行之间也进行干部交流,共交流21人次。对省分行处级空缺岗位实行竞聘上岗,通过阳光操作,公开选拔1名处长、8名副处长;市地分行对缺职的科室负责人和县支行行长、副行长实行竞聘上岗。将临时工的劳动关系一次转移到社会中介机构,一律实行社会化用工,现有临时工501人,劳动关系全部转移到社会中介机构。 (王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