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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管理

  2005年,省盐务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05年3月15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其中央办公厅近期社会动态专报上批示:“拟应由工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形成执法合力。”并由国家四部委(局)印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省政府也专门召开了有关部门会议进行落实。省盐务局抓住这个契机,联合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密切配合,制订并印发了《黑龙江省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贩运销售盐产品的公告》,在全省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了执法人员14 819人次,出动车辆3 316台次,检查销售网点24 255户,取缔无证网点803户,没收私盐1 150吨,端掉黑加工点32个,移交司法机关案件6起,判刑4人,其中包括外省2人;查处了安徽省桐城市塑料制品公司印制假碘盐包装袋违法侵权一案;鸡西私印私购假包装,海伦、尚志、穆棱私购私销盐案件4 起。在加强盐业行政执法建设上,为保证食盐市场秩序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省盐务局加大了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零售许可证的监管力度,制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统一了审批档案管理规定。全省各地还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效宣传《食盐专营办法》和《黑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采取各种方式培训盐政执法人员365人,盐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2005年5月15日,全省盐业部门利用第12届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积极开展以“控制碘缺乏、保护母婴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碘盐知识。 (付立忠)